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副技師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農業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及善於協調溝通。
2.消極條件: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3.具工作規劃、熟悉電腦、文書(Microsoft Office如Word、Excel、Power Point等軟體)處理作業等能力。
4.具有辦理採購或促參案等業務經驗者佳。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辦理財產管理維護業務。
二、兼辦出納管理相關業務。
三、辦理土地委託經營管理業務。
四、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五、以上業務得視錄取人員職能進行內部調整。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敘部現職審定函。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
(3)其它專業證照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榮民證(非榮民免附)。
(5)上開資料請依序掃描為1個PDF檔上傳(請勿翻拍),格式不合及缺件者視為資格不符亦不通知補件。
二、甄選程序:符合資格條件且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筆試(「專業知能」1科50分鐘)。
三、不符合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通信報名地址:30447新竹縣新豐鄉青埔村80號;聯絡電話:03-5688246分機65;聯絡人:范裕均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副技師
115/03/12 ~ 115/03/19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