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雲林教養院
衛生福利部雲林教養院輔導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0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8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大學以上學校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特殊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
(1)各類教師教育學程。
(2)前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
(3)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
3.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擔任助理生活輔導人員三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學員之生活輔導、輔導相關紀錄撰寫、職能發展輔導、社會適應活動之設計與執行及獨立生活技巧養成等業務。40%
2.執行日夜輪值照顧安置學員輔導業務。15%
3.學員零用金管理。5%
4.輔導行政業務。30%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聯絡方式
符合資格條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履歷表(請自行至公告下方下載,請務必詳細填寫,報名表應含學歷、專長、經歷及簡要自述,並註明白天聯將電話且親自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及專長證照之證明文件影本,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雲林教養院輔導科輔導員約僱職務代理人」。
(本案聯絡人:黃雅琪、電話:05-595-4359 分機20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輔導員職務代理人
115/03/13 ~ 115/03/17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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