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02
職務列等
以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月薪38, 948)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學歷:專科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作業、具服務熱忱及工作積極認真者,需具備機車駕照。 3.本項徵才候補部分,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5個月。
工作項目
責任區現場公共設施維護執行工務行政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1、採郵寄掛號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工務課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並寫上白天聯絡電話,報名截止日至115年4月2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談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面試及錄取均以電話通知,未能參與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收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0號板橋區公所人事室呂小姐收。 應備文件: 1、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項下列印)。(須親自簽名;恕不接受其他樣式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並影印於A4紙張同一面勿裁切)。 4、機車駕照影本。 5、專長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7、本職務係短期約僱,僱用期間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5年10月),案內擬僱用之約僱人員,於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8、本項甄選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聯絡電話:工作內容電洽29686911 分機128工務課王小姐。 其他問題電洽29686911 分機333人事室呂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5/03/16 ~ 115/03/23
檢視
約僱人員
115/03/04 ~ 115/03/10
檢視
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114/04/07 ~ 1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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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114/02/25 ~ 114/03/03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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