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總處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26
有效期間
115/03/26 ~ 115/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徵才條件: (一)國小以上畢業。 (二)身心健康及無法定傳染病(經醫院證明無A型肝炎、手部皮膚病、出疹、膿瘡、結核病、傷寒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汙染等疾病之傳染或帶菌者廚師專用體格檢查表)。 (三)需配合加班且具協調合作及高度配合意願者。 (四)具丙級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者尤佳。 其他說明: (一)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遴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二)經錄取後補繳醫院體格檢查表,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並依序遞補備取人員。 (三)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份證件。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一)食材處理、廚房設備及器具保管清潔維護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等相關工作。 (二)餐廳及餐具清潔維護等相關工作。 (三)臨時交辦事項。 工資: 工資按月給付,月薪為32,500元;如年度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時即隨之調整。 上班時間: (一)開班期間工作需要超時部分,則申請加班。三餐供膳之彈性上下班時間: 1.上班時間:6時至7時。 2.休息時間:9時至10時、13時30分至15時30分。 3.下班時間:17時至18時。 (二)其他時間之彈性上下班時間: 1.開班供早、午餐不供晚餐者 (1)上班時間:6時至7時。 (2)休息時間:9時至10時。 (3)下班時間:15時至16時。 2.開班不供早餐,供午、晚餐者 (1)上班時間:8時至9時。 (2)休息時間:13時30分至14時30分。 (3)下班時間:17時至18時。 3.全日無班者 (1)上班時間:7時30分至9時30分。 (2)休息時間:12時30分至13時30分。 (3)下班時間:16時30分至18時30分。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資料不齊者視同不合格) (1)個人履歷表(含自傳並於履歷表上簽名)。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相關證明及證照文件影本。 2.應徵人員請於115年4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上開資料郵寄至新北市新店區新烏路二段126號主計總處主計人員訓練中心曾小姐(02-26665520分機104),信封請註明寄件人姓名、聯絡電話及「應徵主計人員訓練中心約用人員」字樣。 3.詢問工作內容:02-26665520分機102甘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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