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新竹縣政府聘用社會工作師
公告日期
115/03/26
有效期間
115/03/26 ~ 115/04/02
職務列等
六等296薪點(42742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4.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1.同心樓經營管理。(A710110職務代理人)
2.身權推動小組會議。
3.身障生活狀況調查。
4.辦理社會福利服務工作。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社會工作師證書(以上為必附證件),其它證照(如語言等)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高齡長照處身心障礙福利科蔡代理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185)。
4、聘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或被代理人回職復薪前1日止。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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