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約用人員(約用助理工程師-資訊類)

公告日期
115/03/26
有效期間
115/03/26 ~ 115/04/04
職務列等
無資位至無資位或無資位至無資位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未具有雙重國籍。 (二)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三)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及不得有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及投機事業或兼職情事。 (四)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五)本次甄選不開放本分局現職約用助理工程師應徵同職種職缺。
工作項目
協助辦理資訊安全管理及資訊委外廠商履約監督等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一)工作報酬:新臺幣3萬8,948元。 (二)一律採通信報名,意者請檢附: 1.履歷表,並貼妥最近1年內正面半身照片(行動電話及自傳必填) 。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或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報名資料請依序裝訂,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用助理工程師(土建類)」等字樣,於115年4月4日(星期六)以掛號郵戳為憑,未掛號郵寄者恕不受理報名。收件地址:260029宜蘭市林森路25號,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秘書室,證件不齊及逾期均不受理,報名者所填寫之資料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有偽造、變造等情事,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以電話簡訊及e-mail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務必保持聯絡電話暢通);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之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五)招聘錄取者,本分局將發函通知1個月內完成報到;試用期間為30天,試用期滿經本分局考核及格者正式僱用。 (六)參加甄試者請攜帶身分證正本以供身分核對。 (七)本案錄取者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之規定於到職前提出體格檢查證明文件。 (八)依甄試成績,視情況擇優錄取候補(備取)人員至多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九)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黃錦秀,03-9389115分機740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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