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26
有效期間
115/03/26 ~ 115/04/09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WORD、EXCEL)及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驗者(職代可)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公室小額修繕工程。
2.影印機租賃專案採購履約及停車場管理
3.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自行至銓敘部網站下載)(2)身分證影本(3)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等資料,並於115年4月9日前(含)線上應徵本職缺,將上開資料E-mail至[email protected](聯絡人:詹視察,電話:8771-2513),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聘用職務代理人】,或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職缺明細頁面點擊【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維護「個⼈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信箱。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3.本職缺係秘書室工程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115年7月7日起至117年1月19日止)之職務代理人,如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須無條件解聘,不得申請留用或請求協助。
4.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5.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研究所畢業為328薪點,換算薪資為新臺幣(以下同)45,624元,大學畢業為312薪點,換算薪資為43,399元。
6.本職缺錄取人員自報到之日起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及格者始正式僱用;試用成績不及格,並經本署決議終止契約者,薪資發放至署長核定之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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