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
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約僱管理員(職務代理)
公告日期
115/03/26
有效期間
115/03/26 ~ 115/04/08
職務列等
約僱(三等至五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4
候補
8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各款條件者:
(一)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三) 品操良好並同意接受素行調查者(如不同意者,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申請日期須於本次報名期限內)。
工作項目
擔任男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日間及夜間勤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酬:以個人所具知能條件(含學歷、經歷)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訂定之學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經驗,及「法務部及所屬機關聘用及約僱人員管理要點」之規定辦理敘薪(每月支給報酬標準為3等240薪點至5等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3,384元-38,948元),另為配合本監業務需要,約僱管理員經指派於法定辦公時間以外,處理臨時性、突發性事務之勤務,其時數列入延長辦公時數。如以每月延長40小時計,依上開薪點等別核計每月加班費為5,560元至6,480元)。僱用原因提前消滅或期限屆滿應予解僱,不得異議及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聯絡方式
一、報名採「線上及紙本雙軌」報名方式(即線上報名https://reurl.cc/Q2jy4Z及紙本資料寄送均須完成,如有任一項目未完成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予受理)。
(一) 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8日(星期三)止,請務必於前揭日期前寄送紙本報名資料及至上揭網址填寫線上報名表。
(二) 報名表、自傳、簡章請至本監網頁(http:/www.scp.moj.gov.tw/)自行下載,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管理員」字樣。如有使用非本監規定之表件格式或有資料遺漏、不齊者,概不受理。
(三) 請將上開報名表件以掛號郵寄本監人事室(地址:300192新竹市北區延平路一段108號,聯絡電話:03-5246975)或親自送達本監收發室簽收(例假日收發室不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繳左列文件:
(一) 報名表1份。
(二) 自傳1份。
(三)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四) 戒護工作經歷或訓練證明文件影本1份(無則免附)。
(五) 退伍令影本1份。(無則免附;已服兵役者,繳交退伍證明文件,免役者附免役證明;金門、馬祖地區服役有特殊規定者,從其規定)。
(六) 曾更改姓名者請檢附戶籍謄本影本1份。
三、面試時間:115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