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學生安全輔導組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3/25
有效期間
115/03/25 ~ 115/04/07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1.大學畢業。 2.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尤佳(若無前項證書,入職以後俟教育部規劃訓練時程,參加在職訓練取得教育部核發證書亦可)。 3.溝通表達能力佳。 4.有服務熱忱。 5.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6.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7.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8.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9.限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 10.應徵者應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並且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持有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否則不符本次聘任之資格。
工作項目
1.友善校園(校園霸凌、民主人權、法治教育、防詐騙業務)。 2.輪值校安中心勤務。 3.學生生活輔導。 4.年度校外賃居訪視工作。 5.校外工讀訪視作業。 6.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請參閱本校徵才公告:https://www.nfu.edu.tw/zh_tw/ann/job/staff_job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學生事務處學生安全輔導組助理員
115/03/06 ~ 115/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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