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教育部科員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2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 具撰寫統計分析及溝通協調能力。
三、 具資料庫相關操作及應用能力。
四、 有英檢資格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國民及學前教育統計科統計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
(2)請依「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本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
2.報名上傳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2)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全國主計網/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最長可採計110/04/21-115/04/20),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3.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4.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5.本次甄選正取1名,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人:姚小姐,連絡電話:02-7736575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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