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07
職務列等
約僱4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基本office軟體操作。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災害防救及其他一般行政等相關業務。
(二) 辦理災害防救氣象研究相關之災害應變與減災規劃業務。
(三)配合本市災害應變中心災時開設輪值相關工作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係本局天文氣象地震職系技佐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二)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均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掃描成PDF格式,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於主旨上註明應徵【減災規劃科(A690131)職務代理人】職務: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https://reurl.cc/QydW5 下載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它資格證明(如曾任公家機關的離職證明書)。
(三)符合者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資料不全、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四)薪資:比照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5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4,775元,另機關支付機關勞健保部分,受僱人仍須自付勞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提繳率上限提繳退休金。
(五)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5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六)如有業務問題請洽(02)8951-9119分機1963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1/14 ~ 115/01/27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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