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約用助理環境技術師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3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2.年齡、性別、兵役:不限。
3.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畢業)政區,並符合下條件之一者。
(1)所列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
(2)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所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織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徵;如於事後發現者,應取消資格:
(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3)犯前兩款以外之罪,判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4)曾受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5)依法停止任用。
(6)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7)受監護(中華民國98年11月22日以前受禁治產宣告)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8)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者,未於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
工作項目
1.推動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
2.研擬氣候變遷調適執行方案。
3.辦理氣候變遷減緩及調適相關宣導活動。
4.其他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
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RESUME_N/WANTLogin.aspx)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
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含⾃傳、照片)。
2、同時上傳下列應備證件電⼦檔⾄履歷表內的證照資格/作品附件欄,(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檔案⼤⼩不
可超過10M):
(1) 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
本)。
(2) 國⺠⾝分證正反⾯影本。
(3) ⼯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等。(無則免附)
(4) 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 ⾝⼼障礙⼿冊影本(無則免附)
3、確認履歷資料(含⾃傳)及附件檔資料都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進⾏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
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完成報名⼿續。
4.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任職者請於線上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
5. 本次甄選先以書⾯審查,並得視應徵⼈員之學經歷及專⻑擇優通知⾯試(⾯試⽇期、地點另⾏通知)。聯絡⼈:邱
俊嘉先生 03-5519345#5902。
6. 資格不合者請勿報名,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未獲錄取者恕不再通知。
7.約用期間以新台幣38,948元支薪。
8.本次公開甄選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正取1名、備取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惟無適當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甄選結果登載本局網站(網址:https://www.hcepb.gov.tw/)。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助理環境技術師
115/03/17 ~ 11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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