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
經濟部水利署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情事。
3.具備電腦基本操作、網際網路、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文書資訊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協辦「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項下有關業務。
2.綜合性業務簽辦。
3.會議庶務工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有意報名者,請先至經濟部水利署網站(http://www.wra.gov.tw)公告訊息/最新消息/「徵才」點選該職缺完成網路報名(請務必確認報名成功),並請至報名成功之電子郵件通知內,自行列印甄選報名表(附照片),檢附身分證、學歷證明正反面影本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文件,以紙本方式(請一律以A4紙張裝訂成冊)於115年4月7日前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水利署人事室(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均採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綜合企劃組約用人員』。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如面試成績未滿80分者,則未達用人需求。
3.備取:本案得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4.月酬標準:新臺幣36,637元。
5.僱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僱)或「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經費不足即予解僱。
6.面試時間及正取、備取人員名單將公布於本署全球資訊網。
7.本案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4-22501558、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1樓人事室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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