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08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委任第4職等合格實授資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細心負責、積極主動且具溝通協調與互助合作精神。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公文撰寫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教師產業研習或研究等相關業務。 (二)審查產學合作計畫案等相關業務。 (三)研發成果與技術移轉審查、會議及維護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應徵期限前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各項資料及相關證書掃描合併成1個電子檔上傳,如有缺少任一資料或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未報名(請務必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登打個人簡要自述): 1.公務人員履歷表(「訓練及進修」欄免附,並請於末頁「簡要自述」填表人欄位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5.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 6.銓敘部相關職系審定函 7.[115年研究發展處助理員職缺報名人員基本資料表] 8.其他(如語言能力證明)等8項資料。 註:第7項資料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表單下載>進用 項下下載, Word檔請倂同電郵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註明「姓名-應徵處職缺」,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檔案。 (二)其他: 1.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及測驗(含公文寫作、電腦文書處理),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 2.有關工作及業務內容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224楊小姐;另有關報名及甄選部分之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226013呂先生。 3.視甄試成績酌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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