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約⽤助理 (徵才案號:0517)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09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公共衛生、生命科學、環境衛生、醫學生物或法律等相關系所碩士(含)以上畢業。
2.具全民英檢中級(含)或相當全民英檢中級(含)以上程度者。
(以上均請檢附相關證明)
※精通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熟稔政府單位公文文書及行政作業程序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海港及郵輪檢疫、旅遊醫學等業務之規劃與推動。
2.科技計畫之執行,含文獻蒐整、數據分析等。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進用後,本署得依業務實際需要實施工作輪調。
聯絡方式
1.請於115年4月9日前於本署網站http://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報名成功系統回復之電子郵件請自行留存備查(未收到郵件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前來電);如未於本署網站登錄者,視同未報名,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及用人單位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3.完成報名後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約用人員用,請於本署人才招募下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相關身分證件情形具結書等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相關資料影本,於截止日前逕寄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8樓(人事室)吳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檢疫組約用助理(徵才案號:0517)」(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署得視符合報名資格人數及職缺工作內容需要,於口試前辦理筆試或實作等測驗。
5.薪資依據本署約用人員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以比照約聘7等(月支新臺幣45, 624元)支給。其他勞健保等均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6.本次公開甄選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結果於核定後公告於本署網站(首頁/人才招募項下)。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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