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衛生局

約聘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3/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嘉義市
條件資格
(一)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並依其所具條件適用起聘薪點: 1.領有護理師證書,惟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未滿2年者,暫以6等4階(支薪標準:328薪點)先予聘用。 2.領有護理師證書,且具備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情事人員。
工作項目
(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個案之醫療轉介與諮詢服務。 (二)個案相關護理評估及病識感或藥物訓練。 (三)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身分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登入】,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並請將下列2至4文件掃描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一併作為附件上傳,選擇本職缺: 1.履歷表(含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醫事人員相關證書(如無免附)。 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如無免附)。 (二)欲確認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報名是否完成,請致電本局人事室 (05-2338066分機891、892)。 (三)甄試: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齊全或資格不符合者,則不予受理;另亦得視甄試成績擇優候用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經甄選錄取者,應於接獲本局通知30日內到職,逾期未報到則視同自願棄權,不得異議。該職缺則由候用人員遞補,並以實際到職日聘用。若應徵者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 (五)其他: 1.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年終前接受績效考評,績優者116年度得予續聘。 2.核薪方式:以約聘6等5階344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9,673元整。 (六)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 (此調閱方式,如在上網有效期間內不得再修改)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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