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約聘社工員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3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A、B組 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證書)。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 E、F、G組 國內外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項目
A組-社福中心、脫貧業務 B組-ICF業務 E組-辦理旗山、六龜及甲仙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業務 F組-1.辦理弱勢家庭等案件處遇輔導服務2.執行高風險家庭處遇服務方案3.社區資源結合與運用4.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G組-社會福利服務工作
聯絡方式
人事室陳小姐07-3373413或07-3368333轉分機3868。 ※本次甄選不可跨組報名。 ※其他甄選相關注意事項詳見附檔簡章及職缺一覽表或至本局局網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html=news_show.php&loc=home&news_id=6332查詢。 ※約聘僱名冊倘經市府核備後,請錄取人員配合於接獲通知後一個月內報到,如無法配合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但具有正當事由,經用人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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