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約聘社工督導員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C組- 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符合需求評估人員資格(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應考資格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且從事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工作滿4年以上者。 2.擔任需求評估人員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領有社工師證書。 D組-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擔任社會工作人員滿4年以上,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2.擔任社會工作人員(師)滿 2 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工作項目
C組-督導ICF業務 D組- 1.督導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業務 2.兼任六龜社福中心主任
聯絡方式
人事室陳小姐07-3373413或07-3368333轉分機3868。 ※本次甄選不可跨組報名。 ※其他甄選相關注意事項詳見附檔簡章及職缺一覽表或至本局局網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html=news_show.php&loc=home&news_id=6332查詢。 ※約聘僱名冊倘經市府核備後,請錄取人員配合於接獲通知後一個月內報到,如無法配合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但具有正當事由,經用人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社工督導員
115/01/15 ~ 115/01/26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