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美術館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或專科以上畢業。 (二) 如具政府機關行政經驗、採購專業等工作經驗,請提供相關證照或證明。 (三)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例如無中華民國國籍或兼具外國國籍等。
工作項目
(一) 機電系統之規劃及維護管理、採購。 (二) 中控室管理 (三) 用電管理 (四) 職安業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 月酬標準: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內含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 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4月10日前檢附下列文件影本(A4影印依序裝訂),郵寄至臺中市立美術館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技士職代」。 (一) 本館履歷表含自傳。(請使用本公告附件格式)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畢業證書影本。(外國學歷證書應附駐外單位認證證明及經認證之中譯本) (四) 經歷證明文件(例如: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現職之在職證明)。 (五)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六)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七) 採購證書、英語能力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八) 本職缺所列尤佳條件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 其他: (一)本職務為考試分發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0月下旬),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報名人員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本館將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資格不符者請勿報名。 (四)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各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六)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七)郵寄地址:407011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201號行政棟(H棟)5樓(臺中市立美術館秘書室 收) (八)聯絡電話:04-236963633轉593秘書室 曾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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