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山區五常國民小學

組長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前科,或涉及該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 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工作項目
1.校園修繕、工程招標、訂約等事項。 2.校園安全、消防安全、飲水安全等事項。 3.各項(含小額)採購之請購、招標及核銷等業務。 4.督導財管與協處進行各項設備及辦公用品購置保管等事項。 5.保全人力管理。 6.工友管理及交通費請領等事項。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業務內容請洽總務處(02)25023416分機831陳主任 甄選報名事宜人事室(02)25023416分機86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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