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衛生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健康促進相關計畫業務。 2.辦理健康計畫資料整理、成果彙整等行政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項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等作業,並同意授權本局得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所送資料不齊全或上傳文件不齊全,又或未符資格者,本局得不予受理。 2.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如附檔(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請勿空白,且該頁下方填表人處請親自簽名後,掃描檔案,再上傳)(必要附件)。 (2)最高學歷證件(必要附件)。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必要附件)。 (4)其他:與應徵工作相關證照或檢定證書、勞保投保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3.甄試: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如報名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未獲面試或未經錄取者,均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歡迎身心障礙者踴躍報名。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5.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電話或E-mail通知當事人,並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6.聯絡電話:(02)24230181分機1121黃主任。聯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詢保健科分機1601、1611。 7.備註: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之約僱人員,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衛生行政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0月底或11月初)或約僱原因消失時,月薪約31,993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