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畢業具有學士學位者。 2.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或原住民族行政事務相關工作經歷者尤佳。 3. 具原住民身分優先進用。
工作項目
1. 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教育訓練。 2. 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工作服及宣導品採購。 3. 人民團體補助相關業務。 4. 心靈重建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分配日前1日止(約12月中)。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標準,以薪點280,折合新臺幣38,948元支給。 2.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4月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完成線上報名,相關資料(含自傳)均須詳填,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如具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分,及參加英文、原住民族語等其它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證明文件如有缺件則不予採計,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3.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聯絡電話:(02)89953386,許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