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9
職務列等
約僱280薪點(月支報酬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二、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專業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三、工作認真、主動積極及品德操守良好,配合度高。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及第5條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產業園區地政及租售事宜。 二、土地優惠方案研議及執行。 三、產業園區土地及開發成本結算。 四、施政相關彙整事宜。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請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務必填寫)。 二、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或相關佐證資料各1份,依序排列並掃描成一個PDF檔案後上傳至系統「證照資格/作品附件」(請勿超過10M,以免檔案無法傳送)。 三、逾時報名或電子檔案未傳送、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合於資格條件者另行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 四、本約僱職務代理人為技士職代,依約僱五等1級280薪點支薪(月薪約38,948元),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約115年10月底,視考試分發狀況而定),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 五、備註: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六、聯絡電話:07-3611212轉624岩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1/15 ~ 1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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