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雙溪區公所
新北市雙溪區公所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年滿20歲以上,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身心健全、品德端正,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及嗜好且具服務熱忱,以及個人宗教信仰不影響本工作。
(四)熟稔電腦基本常識及電腦文書(WOLD、EXCEL)處理能力。
(五)須配合農經課業務輪值及臨時調整休假日,且週六、週日能配合業務或活動值班者。
(六)須具有機車駕照,有汽車駕照為佳,須有實際安全上路經驗者。
(七)本職缺為1員錄用後簽立定期契約,滿3個月後視工作表現情形,再續簽至1年。
(八)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協助本區公園、綠地及腳踏車驛站環境整理。
(二)綜合市場2樓環境整理。
(三)辦理荷花節系列活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每月新臺幣31,449元。(配合基本工資調整)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採通訊或親送報名。逕寄「22744新北市雙溪區東榮街25號,新北市雙溪區公所秘書室收」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
(一)報名表。
(二)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須具有機車駕照,有汽車駕照為佳,須有實際安全上路經驗者。
(五)相關經歷資料。
(六)簡要自傳或履歷表。
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後進行甄審程序,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如有疑義請洽本公所查詢電話:24931111轉20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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