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水上鄉公所
嘉義縣水上鄉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7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嘉義縣
地址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之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災害防救、警政、民防、宗教禮俗及祭祀公業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檢具國民身分證影本、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為必備文件)等相關資料(請於履歷內填寫200字以內之自傳)。
2.於公告期限前送達或以掛號郵寄「嘉義縣水上鄉柳子林66號嘉義縣水上鄉公所人事室(郵寄報名者,以郵戳為憑,須以本所收件時間為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係應徵民政課約僱人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未錄取者恕不退還亦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電話(05)2682406轉301呂主任,工作內容請洽(05)2682406-141 廖課長。
3.本職缺為侍親留職停缺之職務代理約僱人員,僱用期間原則為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月薪以約僱五等280薪點,合計38,940元進用。僱用期滿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4.本案得視實際情形擇優錄取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甄選方式:由本室審查資歷,合適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或訪談,不合適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寄回報名文件。應徵人員均不合適 時,得予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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