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水產試驗所

組員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8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與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未具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最近3年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五)具公文寫作能力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需具備採購相關證照者。
工作項目
(一)財物、勞務及營繕工程採購。 (二)一般事務管理工作。 (三)零用金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 (二)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考試及格證書、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現職審定函及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三)報名期限:民國115年4月8日前,逾期不受理。 (四)徵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研究職缺增列專題報告,專題報告(含面試)以5至10分鐘為原則】。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甄選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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