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學

約僱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17
職務列等
無資位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情事者。 (三)熟悉Word、Excel等電腦軟體操作。 (四)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社團(服務性、體育性)成立、改選、申請活動經費補助與核銷。 (二)辦理學生社團申請校外基金會贊助經費與核銷。 (三)辦理全校社團評鑑暨輔導社團參加全國社團評鑑。 (四)辦理社團博覽會與社團聯展。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115年4月17日前〈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參閱簡章七、繳交證件),郵寄本校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1號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古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課外活動組約僱助理員〉聯絡電話與人員:02- 23113040轉1222,古小姐。 (二) 繳交證件:(所繳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恕不退還,未繳證件之相關學歷均不予採計)。 1. 甄選報名表1份,照片1張請自行粘貼於報名表。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其他:英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繳)。 5. 3個月內申請之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助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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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助理員
115/01/08 ~ 1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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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25 ~ 11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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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3 ~ 11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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