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
臺中榮民總醫院嘉義分院科員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嘉義市
條件資格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考試及格。
3.銓審:現職銓審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4.考績:近5年考績2年甲等以上。
5.獎懲:近2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2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6.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7.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8.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外補甄選報名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社會工作師)證照(無則免附)、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6.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7.聯絡地址:嘉義市西區世賢路二段600號,聯絡電話:(05)2359630轉分機1300或1303,聯絡人:社會工作室陳主任或胡輔導員。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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