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約聘社工員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20
候補
40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詳如公開甄選職缺一覽表) 消極資格條件: (一) 應試者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 住證等情事。 (二)應試者必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工作項目
1.辦理成人保護、兒少保護及性侵害防治、老人保護 2.辦理保護性案件集中受理與派案工作 3.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有意願擔任保護性社工人員,卻未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者:從事保護性比重較低、性質相對單純之案件。 (詳如公開甄選職缺一覽表)
聯絡方式
一、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 報名截止後,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於面試2日前於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官網首頁公告面試名單、時間及地點,請報名者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網址https://safesex.kcg.gov.tw/最新消息公告) (二) 以面試(含專業考題)方式評分,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正備取。另具身心障礙證明者,擇優考量優先錄取,詳見公開甄選職缺一覽表。 (三) 正取人員由本中心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 二、應徵方式: (一) 意者請於截止日前至線上報名表(https://forms.gle/n6uqpEf6Jpiy5rpS9) 填寫相關資訊,並備齊下列資料: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銓敘部已於111年6月更新簡式履歷表格式,需包含自傳,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 2. 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除勾選具結外,具結人、身分證字號及日期請填妥,服務機關、擬任職務及官等職等均請空白)。 3. 畢業證書。 4. 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與證書(無則免附)。 5. 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6. 如具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者,請一併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如畢業科系學校非屬「102年起專技人員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第5條審議通過並公告名單」者,請檢附學分成績單、實習證明或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通知。 ★上開1-6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成單一PDF電子檔,於公告截止日前上傳至線上報名表。 ★倘現任職於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下,報名時請檢附契約書、在職(服務)證明(須敘明現為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進用人員等文字),且現仍在原機關任職(年資銜接,前機關離職日與本機關到職日同一日才採認),經本中心審議小組審議通過,得依前機關最後在職薪點起聘。 (二) 應徵文件檔請以下列方式命名:「(應徵者姓名)-(文件名稱)」,例如「(王大同)-(應徵證明文件)」。 (三) 線上報名後如未收到自動回覆信件至填寫的電子信箱,請於截止日前來電確認,文件不齊者,恕不接受補件,視為資格不符;證明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經查獲者不予錄取。 (四) 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備取人員係屬候用性質,日後如有計畫性質相近之職缺,得自備取名冊依序進用,並依規定報府核准後,始得進用。 (五)聯絡電話:(07)5355920轉130林小姐、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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