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技佐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7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1.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符合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3.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辦理建設課等相關土木工程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於115年4月7日下班(17:30)前上傳相關附件電子檔案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上傳:(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 現職最近1次派令影本;(5)現職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2.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受理,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錄取(得視需要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符合資格或不符本所用人需求時,得予從缺。 3.聯絡電話:049-2802534轉803人事室謝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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