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1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初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諳客語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道路養護工程相關業務。(A680172)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敍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成績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註:本職缺為土木工程職系【依「職組暨職系一覽表」規定,屬「建設工程」職組(含土木工程、建築工程、地質礦冶等職系),銓敘審定有案職系在同職組各職系之職務間得予調任】。 4、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工務處養護科孫科長(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2560)。 5、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先生,電話03-5518101分機381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士
115/03/13 ~ 1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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