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明湖國民中學
臺北市立明湖國民中學約僱幹事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8
職務列等
280薪點38948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
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含 WORD、 EXCEL、公文文書處理系統等)能力,有工作熱忱、負責盡職、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且具良好溝通能力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及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工作項目
(一) 校產管理(土地、建物)。
(二) 編造財產及非消耗品目錄、增減登記、保管及分發事宜。
(三) 辦理財產盤點、報廢暨編製財產月報表、季報表。
(四) 消耗品管理,編製消耗品使用月報表。
(五) 場地開放業務。
(六) 各班公物盤點、檢修、保管業務。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人事室(02)26320616轉700或70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幹事
115/03/18 ~ 115/03/27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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