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金門航空站

技佐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交通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金門縣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該職務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限制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停車場經營及一二類財產管理。 (二)辦理航廈消防安全之維護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式: 1.現職⼈員(採線上⽅式):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文能⼒檢定證明及⾃傳,相關資料未檢附⿑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非現職⼈員(採郵寄⽅式):請檢附公務⼈員履歷表(含300字⾃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文能⼒檢定證明,請列印A4⼤⼩),於115年4⽉9⽇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交通部⺠⽤航空局⾦⾨航空站⼈事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及聯絡電話。 (⼆)甄選⽅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通知。本職缺列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期間為3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三)聯絡⼈:呂先⽣ (082)313630。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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