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 (二)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四) 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
工作項目
(一)「新竹市政府營建產出物跨局處推動平台」運作,營建產出物業務管理。 (二) 執行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稽(巡)查與蒐證、涉案機具扣留、場址管理及環境復原。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有意願⾄本局服務者,本職缺係採紙本或線上⽅式投件報名,採紙本⽅式報名者,請於115年4⽉7⽇前⾃⾏下載報名表填寫,並親送或以掛號⽅式郵寄(以郵戳為憑)報名表⾄「新⽵市環境保護局⼈事室」收,並於信封封⾯註明「參加約僱⼈員公開甄選(營建產出)」;採事求⼈線上投件者,請於投件期限截⽌前,檢附所需相關證件後,於事求⼈進⾏線上應徵,逾期投件者,恕不受理。(報名表可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或本局網站徵才專區下載)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4名,列冊候⽤,候補期間為5個⽉,並⾃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三)薪酬:⽉薪38,948元起(五等280薪點)。 (四)⼯作期間:⾃實際到職⽇起⾄115年12⽉31⽇⽌。 (五)應檢附證件 (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裝訂) : 1、填寫報名表,並貼妥2吋半⾝照片(如附件)。 2、學歷證件(影本)。 3、相關⼯作經歷證件(影本)。 (六)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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