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 (二)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四) 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
工作項目
(一)推動本市廢棄物焚化後衍生物之多元資源循環管道。 (二)推廣本市各工程單位對於資源循環產品接受度與提升使用率。 (三)區域資源循環量能與推廣發展評估。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 ⼀ ) 有意願⾄本局服務者,本職缺係採紙本或線上⽅式投件報名,採紙本⽅式報名者,請於 115 年 4 ⽉ 7 ⽇前⾃⾏下 載報名表填寫,並親送或以掛號⽅式郵寄 ( 以郵戳為憑 ) 報名表⾄「新⽵市環境保護局⼈事室」收,並於信封封⾯註 明「參加約僱⼈員公開甄選 (焚化衍生物 ) 」;採事求⼈線上投件者,請於投件期限截⽌前,檢附所需相關證件後,於事 求⼈進⾏線上應徵,逾期投件者,恕不受理。 ( 報名表可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或本局網站徵 才專區下載 ) ( ⼆ ) 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 2名,列冊候⽤,候補期間為 5 個⽉,並⾃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 三 ) 薪酬:⽉薪 38,948 元起 ( 五等 280 薪點 ) 。 ( 四 ) ⼯作期間:⾃實際到職⽇起⾄ 115 年 12 ⽉ 31 ⽇⽌。 ( 五 ) 應檢附證件 ( 請以 A4 紙張格式依序裝訂 ) : 1 、填寫報名表,並貼妥 2 吋半⾝照⽚ ( 如附件 ) 。 2 、學歷證件 ( 影本 ) 。 3 、相關⼯作經歷證件 ( 影本 ) 。 ( 六 ) 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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