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

約用人員(業務輔導員)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7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二、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資料彙整。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一)辦理多元培力計畫業務(含新提案單位開發暨輔導、計畫審查等業務)。 (二)主責多元培力轄區核銷作業及經費管控。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構)約用人員僱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以業務輔導員第1階-261薪點(折合新臺幣36,305元)起支。
聯絡方式
1.採通訊(以掛號郵寄)報名方式或於報名截止日前親送或專人送達本分署收發室(以收件戳章為憑)。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期限前將相關表件送至桃竹苗分署人事室廖小姐收(地址: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851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諮詢服務及給付科業務輔導員」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分署網站(網址:http://thmr.wda.gov.tw/)訊息中心-分署徵才點選「約用人員徵才」下載列印,限用A4紙張規格。 2.請檢附下列資料(請以A4紙張格式依序排列): (1)報名表(A4紙張,本表請至本分署網站(http://thmr.wda.gov.tw/)訊息中心-分署徵才點選「約用人員徵才」下載列印)。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粘貼於報名表欄內)。 (3)履歷自傳(以500至600字為限,須以電腦繕打,請以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 (4)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畢業證書影本(A4紙張規格影印)。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A4紙張規格影印)。 (6)所繳交資格證明文件不齊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不符資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惟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次公開甄選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備取2名,列冊候用,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5.聯絡電話:(03)4855368分機2185廖小姐(工作內容聯絡電話:(03)4855368分機1200諮詢服務及給付科曾科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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