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財政部聘用副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13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學歷、經歷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具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2.具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3.瞭解我國財政與金融政策,並具國際財政、金融、總體經濟、國際關係、永續發展及數位轉型相關議題研究潛能。
4.具良好溝通協調及靈活應變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執行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含相關法規訂定、修正、廢止)及規劃參與相關國際會議等業務。
2.蒐集、研究國際財政資訊及制度。
3.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不須具公務⼈員任⽤資格職缺應徵平臺】,並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另請上傳照片及相關資料影本((1)最⾼學歷證件。(2)⾝分證正反⾯。(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如⼯作經驗證明、英語檢定等。)),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無臺灣地區與⼤陸地區⼈⺠關係條例第9條之1情形。
3.應徵資料初審合格者,由本部國際財政司擇優通知⾯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未獲通知⾯試或錄取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本職缺將採⾯試⽅式擇優錄取正取1名;另得列候補⼈員1⼈,候補期間為3個⽉。
4.⾃實際到職⽇起聘(為機關預算員額內聘⽤⼈員,依⾏政院核定聘⽤計畫書聘⽤,並採分年度考核致聘)。⼯作報酬為每⽉376薪點起敘,折合新臺幣約52,301元(須⾃付勞、健保⾃付部分並依勞⼯退休⾦條例提繳退休⾦)。
5.聯絡電話:(02)2322-7442⼈事處劉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聘用副研究員
114/11/11 ~ 114/11/21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