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內政部聘用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7
職務列等
聘用6等至聘用8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學經歷符合下列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曾於政府機關任職,熟悉公文處理業務及熟習電腦文書應用軟體(WORD、EXCEL使用及中文輸入)者尤佳。
3.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或擬任職務適用之法律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新一代國民身分證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相關作業需求、功能整合及卡片換發等推動事項。
2.New eID全面換發之作業流程、實行前法案研擬、配套措施之規劃設計及社會溝通事項。
3.全國各層級戶役政資訊系統相關跨機關資料流通、作業需求研提、作業手冊審查、系統版本更新管理與測試、資訊安全稽核及與行政機關聯繫協調等應用及管理事項 。
4.戶役政資訊系統戶籍資料數位化維護作業事項。
聯絡方式
1.備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相關經歷工作證明文件影本及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基本資料、自傳、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及中譯本、入出境資料) ,於上網公告期間內(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6樓,內政部戶政司收。
2.務請註明日、夜聯絡電話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內政部戶政司聘用人員」,應徵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報名資料先以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年1聘)。月酬金額280至472薪點(新臺幣38,948元至65,655元;如具資訊專長者新臺幣40,908元至68,959元),自280薪點起支。
5.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
6.本職缺錄取人員自報到日起算3個月為試用期間,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自試用期滿之次日起正式聘僱;考核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7.本案聯絡人:楊妙娟小姐,連絡電話02-2356510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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