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
連江縣政府科員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地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連江縣
條件資格
1.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
2.用人單位得擇優辦理面試程序。
3.如經評估無適當人員可不予錄用。
工作項目
1.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並請雙面掃描表件資料上傳附件辦理。
(二)檢具表件資料計有:
1.研習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等,無則免附)。
2.通過英語能力測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3.擇優通知面試(視用人機關需求)。
(三)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概由當事人負責。未獲錄取遴用者,恕不另通知,亦不退件。
(四)受理單位: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連江縣政府人事處組織任免科鄭先生,聯絡電話:0836-26030分機660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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