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31
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4/0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需具備文書處理能力,熟悉微軟office軟體操作。
二、具原住民身分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勞工保險局納保組相關業務。
二、職務說明:
(一)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250薪點,並依現行薪點折合率每點139.1元,核給月薪新臺幣3萬4,775元(採固定薪點不晉級)。
(二)僱用期間:代理本局納保組辦事員留職停薪期間職缺,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每年僱用一次至116年7月11日止或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
(三)約僱人員在職期間各項事宜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4月8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如無帳號,請依網站指示前往註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最高學歷證書(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及身分證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錄取資格。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可遞補至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聯絡方式:
02-23961266#2948張先生(人事法規)
02-23961266#6907姜先生(工作內容)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5/03/17 ~ 115/03/23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