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榮譽國民之家約用護理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9
職務列等
無資位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3
候補
5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專科以上護理科系學校畢業。
2.專業證照: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護士或護理師證書者。
3.經歷:實際從事護理工作3年以上經驗者(請檢附在職或離職證明),且須能配合輪值班者。具有安養護機構、護理之家、安寧緩和療護或感控實務經驗,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與統計分析能力優先進用。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負責安養護住民照護工作及衛教指導。
2.協助督導照服員生活照顧工作之執行。
3.傳染病防治、預防保健計畫之執行。
4.值班急診處理及護送住民就醫。
5.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請至輔導會網站(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約用人員」填寫,並檢附身分證、考試及格證書、護理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專業(護理師或護士)證照、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於115年4月9日(星期四)17時前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家總收文室憑辦(以本家總收文收訖章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保健組約用護理人員職缺)。
2.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專業知能)。
3.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通信報名地址:花蓮市府前路29號;聯絡電話:(03)8223111轉206;聯絡人:人事管理員。
5.月支工作報酬: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養機構約用護理人員報酬標準表296薪點,折合薪資4萬1,173元/月(任用滿1年後,依年終考核結果晉薪至高薪級為限),具師級證照者每月加給2,000元,夜班費另計(三班制固定班:晚班每班支給450元、夜班600元;三班制非固定班:晚班每班支給360元、夜班500元;二班制:日班300元、夜班1,000元)。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
6.其他福利事項:文康活動費、補助護理師公會年費及年度體檢費。
7.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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