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行政專員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1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一、資格條件: (一)學歷:大學以上畢業。 (二)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具2年以上行政帳務處理經驗者佳。 2.具業務資訊化管理經驗者佳。 3.英文中等程度(可提供近五年多益或全民英檢成績)。 4.具良好團隊合作及溝通協調能力。 5.孰悉電腦應用軟體操作,例如Microsoft office(Excel、Word、power point)。 二、消極資格條件: (一)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無性別平等教育法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智權管理及推動中心-行政專員 (一)技轉案簽約、請款、分配相關公文承辦/會辦。 (二)技轉授權金、衍生利益金相關業務。 (三)國科會STRIKE系統及校內EPS系統登錄技轉相關資料。 (四)專利及其他各類單據帳單核銷。 (五)技轉合約管理。 (六)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 三、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39,180元/月起薪)。 四、其他: 1.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2.試用期: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進用;不合格者,停止進用。
聯絡方式
一、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5年4月13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一)最高學(經)歷。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照片、履歷表(請以A4 直式格式,內容含自傳、工作經歷、證照資料、個人聯絡電話、電子郵件)。 ※擇優通知面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二、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三、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光復校區(03)-5712121轉(31438) 徐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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