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技士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含升官等考試及格)、升官等訓練合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轄內工程之招標、規劃、設計、履約管理等業務。
(二) 工程行政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1.本次徵才一律採線上應徵。
2.請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填妥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資料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已載明之考試、學歷、銓審、考績等資料免附證明,其他公務人員履歷表無法呈現之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經錄取者,逕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聯絡人: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人事室許小姐,電話:08-8338100機17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