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臨床(諮商)心理師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30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領有應徵職務所規定之考試及格證書、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臨床(諮商)心理師證書者。 (二)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心理衡鑑(測驗)、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工作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相關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針對特殊受保護管束人(毒品、酒駕、家暴、性侵害、精神病、自殺傾向、情緒適應障礙等)進行評估與治療。 (二)協助特殊受保護管束人處遇之規劃、發展或研究 (三)協助觀護、諮商輔導相關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相關資料 (請自行至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https://www.tcc.moj.gov.tw/ 電子公佈欄下載) 1.報名表(含自傳) 2.學歷證明 3.考試及格證書 4.臨床(諮商)心理師證書、任職臨床(諮商)心理師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 5.現職人員另請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近5年考績、獎懲及現職機關在職證明書等相關經歷文件影本   以上證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無異」並簽名蓋章。於115年4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40342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號人事室收。 (二) 資格經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面試時,攜帶前述相關證件正本查驗),報名人數眾多時,分梯及時段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 (三) 依面試成績擇優正取1名、備取1名,錄取名單並於面試後公告於本署網站。 (四) 聯絡人:哉股 04-22232311轉542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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