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爽文國民中學
臺中市立爽文國民中學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1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 27 、 28 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二)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工作項目
(一)學校意外傷害護理、慢性病、傳染病防治、衛生教育、環境衛生宣導。
(二)健康中心衛生保健事項。
(三)健康中心設備之管理及報表資料之記錄 。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臺中市立爽文國民中學人事室
04-24067545轉218
「報名表」及「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請至本校網頁「最新消息」https://swjh.tc.edu.tw/p/406-1159-581698,r830.php?Lang=zh-tw下載。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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