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工務員

公告日期
115/03/31
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4/13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器材物料管理作業。 (二) 辦理不動產管理作業。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1.現職人員(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如無則提供派令)、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語文能力檢定證明、與職務相關之訓練及進修證明及自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2.非現職人員(採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及語文能力檢定證明及與職務相關之訓練及進修證明),於115年04月13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供應室財管課土木工程職系工務員職務(A150260)。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 本職缺預估於115年4月16日出缺。 (四) 聯絡人:飛航服務總臺人事室 洪玉倫 (02)8770-223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