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科員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文教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三)需有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科內研考、委外經營業務。
(二)宜蘭美術館營運。
(三)視覺藝術相關童玩節專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並應確認是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填寫簡要自述)。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掃描成1個PDF電子檔後完整上傳,並請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三)本職缺得依甄選成績擇優候補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徵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3-9322440分機120,聯絡人:人事室林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