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石碇區公所
新北市石碇區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長訓練者尤佳。
(二)諳文書電腦基本處理,具主動積極配合度。
(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汽、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採購及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採通訊、親送報名者(仍請完成前項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相關作業)逕寄「223002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1段37號,新北市石碇區公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課員職代」。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未依規定完整上傳或提供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1.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無兵役證明影本。
4.相關經歷資料。
5.汽機車駕照影本。
6.簡要自傳或履歷表(不限格式)。
(二) 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採資歷審查進行甄審程序,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三)薪資報酬:約僱人員280薪點,約新臺幤38,948元。
(四)聯絡人:朱先生(02)26631080分機261
(五) email:[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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