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鎮公所

課員

公告日期
115/03/31
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4/07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一)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委任第5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限制轉調情形,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辦理農業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上傳資料: 另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附件 1.最高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逾期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課員
115/03/23 ~ 115/03/30
檢視
課員
115/03/07 ~ 115/03/13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2/11 ~ 115/02/23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7/23 ~ 114/07/30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6/30 ~ 114/07/07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6/12 ~ 114/06/19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6/02 ~ 114/06/09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6/02 ~ 114/06/09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5/14 ~ 114/05/21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5/13 ~ 114/05/20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5/02 ~ 114/05/09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4/24 ~ 114/05/01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4/17 ~ 114/04/24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1/22 ~ 114/02/02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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