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31
有效期間
115/03/31 ~ 115/04/10
職務列等
4等250薪點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稅稽徵業務暨相關行政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次僱用人員為助理員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預計自115年4月20日起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1.個人履歷表(請附自傳及黏貼照片)。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身分證影本等相關資料各1份,於115年4月10日(含當日)前以掛號郵寄至「臺中市東勢區正二街臨1號、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東勢稽徵所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另期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人:陳先生,電話:04-25881178 分機109。 (二)每月薪資新台幣3萬4,775元(約僱4等1級,250薪點)。 (三)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增列備取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或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候用期間3個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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